释义 |
法律分析: 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公告期内,有异议人提出异议,被异议人申请人提出答辩的过程。商标异议答辩是商标注册申请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有助于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维护商标注册制度的有效性。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商标申请人冒用他人商标等情况,这就需要进行商标异议答辩。商标异议答辩可在商标注册前发掘和排除已有权利人的可能反对,避免商标权利争议和商标后期纠纷的出现。 法律依据: 1. 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商标局应当在商标注册申请公告期内受理任何人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异议。 2. 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在商标注册申请公告期内,任何人认为商标注册申请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3. 商标法 第四十五条 商标注册的效力发生日期自商标局的核准注册日期起算。商标注册人有权利要求他人尊重其商标权利,并为此保护其合法权益。 4. 商标法 第五十三条 在商标使用或者法律控制范围内,他人未经注册人许可,擅自使用与其在同一种类的商品上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可能使公众产生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