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常州市区(含武进区)为1660元,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人均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564元;参加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分14496元、4832元、2899元和2564元四档。基本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基本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5元/人/月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用缴费工伤保险:单位0.5%—2%(实施行业差别费率,按风险大小划分),个人不用缴费公积金:各类企业单位和职工各10%-12%,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和职工各12%。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