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申请表 (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免交身份证) (2)军人交验军官证等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意见 4.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九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填写申请表; (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