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先合同义务的含义是:在合同生效前,即双方达成协议的过程中,双方缔约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以符合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 法律分析 先约义务的含义是: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即双方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应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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