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增值税发票,销项与进项的,产品名称。产品规格是不是要一致。?增值税发票,销项与进项的,产品名称。产品规格是不是要一致。以实际发生的应税货物名称和规格填写,如果是商业企业的话要是一致的,工业的话,因为加工过,所以会有差异的。税务机关没有对产品名称是否保持一致有强行规定,只要贵公司的交易是真实、合理的,就不会存在问题。增值税征管实务中,如果是商业企业,进销理论上要求一致,若是工业企业则不要求进销一致。进项和销项的明细不一致很正常。比如加工企业,进来原材料,卖出去的是加工后的产品,不一致很正常嘛。但是销项的明细必须是你确确实实做的业务。如果进过来的货物没有取得进项发票,销项可以给这个名称,但是库存耗中必须得有这个明细。而且日后进项发票肯定还得取来,不然最后进项和销项的数额不是不一致。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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