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当事人上诉后,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一审裁定驳回起诉错误,会撤销一审裁定,发回重审;但如果二审法院对原审案件全面审理后,认为上诉理由不成立的,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裁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三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