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民法理论上会根据物权是否有独立性可将物权分为独立物权,也称主物权和从属物权,也称从物权。主物权是不以他种权利的存在为前提而独立存在不因他种权利的存在或消灭而影响其效力的物权,如所有权.地上权等。从物权 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