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责任法定原则、责任相称原则、因果联系原则。各项归责原则之间须相互作用和补充,而不是自相矛盾,相互抵消;归责原则体系须体现法律的全部功能。 《 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三条 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 质押 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 债务 或者提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