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理赔案件中,个人的讲述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之一,但并不是唯一的证据。因此,准备自己的讲述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客观性:在讲述事故经过时,应尽量客观描述,避免主观臆断,以免影响证据的真实性。 2.准确性:应尽可能详细地描述事故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路况、行驶方向、速度等,避免遗漏重要细节。 3.一致性:在不同场合对事故经过的讲述应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之处应做出解释。 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认为可以举证证明交通事故的责任在对方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处理。 2.《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必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认定。 3.《证据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的陈述可以作为证据,但不足以证明事实的,应当其他证据相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