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黑龙江网上办理准生证 |
释义 | 用人单位参保男职工使用浏览器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后登录。 受理条件: 1.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 2.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参保人员缴费状态正常 4.提交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办理材料: 1、男职工配偶生育登记单 2、母子健康手册 3、社会保障卡 申请入口:点击此处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准生证办理过程: 1、准备好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2、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 (需要三级证明: (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 (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 (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3、拿该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4、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5、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6、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准生证办理注意事项: 1.办理时间:在符合法律规定,又有意愿近期内生育一孩的育龄夫妇,在怀孕后三个月左右带相关材料办理准生证;有效期:准生证有效期为1年。办了准生证在期限内未生育的,必须办理延期,未办理延期的准生证将失效。 2.作用:准生证是我国的一项计划生育政策,和户口有着直接的关系,不申领准生证生育孩子就等于是计划外生育,要受到计划生育条例的束缚及罚款,而且孩子报户口也很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五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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