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原青山小学学区以“科技大道-崇文路-鹤亭大街连线以及青南村和洞霄宫村行政分界线”一分为二,分界线以南为青山小学学区,分界线以北为青山湖科技城第二小学学区。具体为青山社区(南)、 蒋杨社区、鹤亭社区、研口社区(南)、朱村、研里村、青南村划入青山小学学区;青山社区(北)、 大园社区、研口社区(北)、相府社区、胜联社区、洞霄宫村划入青山湖二小学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