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根据《攀枝花市异地就医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攀枝花市实施的跨省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比例如下:1.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70%的费用由目标地统筹基金支付,30%的费用由参保地报销;2.非定点住院医疗费用:50%的费用由目标地统筹基金支付,50%由参保地报销;3.门诊费用:30%的费用由目标地统筹基金支付,70%的费用由参保地报销。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异地医保报销前,参保人员需要提前在当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并确认目标地医保结算中心。 【法律依据】: 《攀枝花市异地就医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 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非定点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50%和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