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监察的对象包括劳动者吗 |
释义 | 依据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监察的对象是不包括劳动者的,劳动监察的对象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 一、节假日加班工资不给怎么办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依法支付三倍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须知: 1、任何组织或个人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举报人要求保密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为举报人保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2、投诉应提供被投诉用人单位注册登记的全称、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投诉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基本诉求等要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再受理。 3、投诉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投诉人应尊重工作人员,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提问,认真听取工作人员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的解释。避免可能导致对投诉无法调查处理的问题发生。 二、工伤赔偿找哪个部门协调 因工伤赔偿发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找的部门有劳动监察大队、仲裁机构、法院以及公安机关。首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劳动者已就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了仲裁和起诉,拿到最终的生效裁决,老板不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老板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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