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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产车间物料领用管理规定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一、生产退料
    1.原材料需要退回到仓库的,生产部需填制《退料单》,退料单中必须写明订单号、物料名称、数量。
    2.依照生产部的退料需求由仓库进行收货,在退料单中填写列出实收数量。对于未办理退料手续的材料生产部不得私自将其转入原材料仓库。
    3.退料单一式三联,财务部、仓库部、生产部各一联,财务联由仓库部转交。
    二、辅料领用
    辅料的领用及单据的传递程序可以参照生产领料、生产退料流程来执行。
    三、返工
    1.返工领料
    从成品仓库领出产成品来进行返工的,生产部门必须填写制作《返工领料单》,仓库再依照返工领料单进行发货。返工领料单一式三联,填写内容包括产品编码、产品名称、数量等信息。财务部、仓库、生产部各一联,财务联由仓库部转交。
    2.返工报废
    生产部门需对返工过程中产生的报废品交由品质部确认后,开具《报废单》,同时在报废单的备注栏注明“返工报废”的字样说明。
    3.返工产品入库
    由生产部返工后的完工产品需办理返工入库手续,填制《产品返工入库单》,返工入库单同为一式三联,财务部、仓储部、生产部各一联,财务联由仓储部转交。
    四、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品和生产部正常的生产同等对待,领料、退料必须开具领料单、退料单,完工入库填制成品入库单,报废需开具报废单。来料加工的管理可以参照生产领料、生产退料、生产入库管理的流程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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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4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