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介绍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指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其中的他人,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介绍,一般是指在卖淫者与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得以实现的行为。在意欲卖淫者与卖淫场所的管理者之间进行介绍的属于介绍他人卖淫。但是,单纯向意欲嫖娼者介绍卖淫场所,而与卖淫者没有任何联络的,可谓“介绍他人嫖娼”,不能认定为介绍卖淫。介绍女子被他人“包养”的,不成立介绍卖淫罪。那么介绍卖淫罪怎么构成的?介绍卖淫罪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2)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4)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上就是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您清楚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