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传唤是不是已经立案了 |
释义 | 法院传唤不一定是立案了。具体情况如下: 1、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2、但是公安机关下达传唤证即说明案件已经立案了,传唤证是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是为了查明案情而传唤一些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的文书。 传唤是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一种途径。相关法律规定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条 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第二百零一条 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记录在案。 第二百零二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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