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村计生开独生子女证明应该写明以下内容:夫妻双方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结婚年月、生育子女的时间、子女的性别、是否是属于该夫妻生育的唯一的子女、目前该夫妻落实何种避孕措施等并写清出具证明的年月日,然后再盖章。但这个证明即使出了,还只是个村级证明。如果你要想凭此证明办理什么事,必须要经当地乡镇计生办在村委出具的证明上再次盖章确认。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对于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规定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当事人可以不提交,但应当作出有关信息真实合法的书面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