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中央有关职能部门推进相关工作。 机制的主要职责包括: 1、统一制定国家安全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处理重大国家安全问题; 2、统筹协调全国各地的国家安全工作,加强安全风险的预警和排查,推动安全事件的处置; 3、组织协调对外安全合作,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和形象; 4、加强情报工作,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为执法机关和军队的打击恐怖主义、网络犯罪等提供情报支持; 5、加强法治建设,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国家安全工作行为; 6、加强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科学化的国家安全工作队伍。 综上所述,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中央有关职能部门推进相关工作。 第四十六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国家安全战略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 第四十七条 各部门、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