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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周日可以办理离婚吗
释义
    周日一般不可以办离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离婚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一、申请协议离婚时,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4、结婚证原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6、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
    二、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2、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的冷静期,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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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2: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