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一、根据西安市相关规定,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户口。 (二)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经济适用房标准:收入273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2503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2275元/人月。 (三)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也用房购买价格高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六)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七)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八)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六个月。 (九)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年满25周岁(经适房),年满22周岁(限价房),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十)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济南市公租房申请标准要求 (一)家庭申请标准: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想获得预登记资格需要符合三个标准 1、本市市内六区和高新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成员在市级(含)以下单位就业或自主择业(含无业)的家庭,单身的需年满40周岁。 2、收入标准方面: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万元(含)。 3、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含)以下;年满40周岁的单身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 (对于家庭现有住房,本次也作出了具体的说明,共包括了五种情况。这五种住房情况包括:私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单独居住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住房(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有住房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未满五年的、无法证明不属于申请家庭的现住房。) 同时,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享受43平方米拆迁保障及已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予预登记。 (二)单身职工申请标准: 1、市级(含)以下单位的正式职工或与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 2、在本市市区无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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