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加班费的支付标准,根据规定,劳动者被安排加班时,加班费不低于日常工资的150%;被安排在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时,加班费不低于日常工资的2倍;被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时,加班费不低于日常工资的3倍。 法律分析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是劳动者被安排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其日常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被安排在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费不低于其日常工资的二倍;被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则加班费不低于其日常工资的三倍。 拓展延伸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适用范围是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具体规定是关于劳动者因工作年限、工作条件或者其他原因需要离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问题。根据该条规定,劳动者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因离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适用范围覆盖了各个行业和职业,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具体规定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发展。 结语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于被安排加班的劳动者,加班费应不低于其日常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如果被安排在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加班费应不低于其日常工资的二倍;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情况下,加班费应不低于其日常工资的三倍。这一条款的实施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公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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