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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继父母有权利没有义务赡养
释义
    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所以,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继父母子女之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的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而形成的抚养关系发生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发生,并不影响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同时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说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形成照顾、抚养、教育等继子女应赡养继父母,如果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可以不赡养。
    一、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要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互为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而这里的父母子女不仅包括了亲生父母和子女,也包括拟制血亲,如养父母和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互相继承遗产,其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这里的抚养关系,指的是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教育、晚辈对长辈的赡养扶助,以及平辈之间的互相扶持。
    二、丈夫已死, 妻子对继子是否有抚养义务
    丈夫已死,妻子对继子是否有抚养义务要看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
    1、形成抚养教育型关系。
    主要是因为生父或者生母后,未成年的继子女完全或者部分由继父或者继母抚养、教育,这种情况下,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和子女的法律关系。他们之间也就具有相应的相互继承关系。继子女也相应的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未形成抚养教育型关系。
    主要是因为生父或者生母再婚后,继子女已经成年,已经独立生活,或者完全由亲生父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或者继子女未跟随再婚的亲生父母生活,如跟随外公外婆或者爷爷奶奶生活等。这时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仅仅是名义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因而不具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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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5: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