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央级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具体支出范围包括:(一)重大活动经费。即用于举办有关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支;(二)培训经费。即用于中央文明委负责组织或责成有关部门组织的宣传文化事业人才培训和教学设备等方面的补助;(三)优秀作品奖励经费。即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的用于支持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优秀作品的创作和奖励;(四)中央级国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维修购置补助经费;(五)中央级国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特殊需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