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最先是2003年5月10日文化部令第27号发布,2004年7月1日文化部令第32号对其进行了修订。2011年2月11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版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从2011年4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同时废止。而后,该《规定》通过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进行了修订,从2017年12月15日开始施行。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而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互联网文化的管理,保障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文化健康、有序地发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文化的管理,保障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文化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