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出生证明写收养人名字
释义
    

法律主观:
    


    不可以的。《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具有 事实收养 情况的市民,务必与市民政、司法等部门联系,作好登记工作。符合有关条件的要尽快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也要办理义务助养、 抚养 责任公证等手续。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 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9 17: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