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贴传单的形式发别人照片行为严重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以贴传单的形式发别人照片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相应民事赔偿,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如果给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构成名誉侵害的,当事人还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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