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医保工作存在的问题有: 1、职工参与统筹面较小,社会化程度不高。 2、医保用药价格偏高,医院药品价格和市场药品价格混乱,难以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利益。 3、相关制度改革衔接配套程度不够。 建议: 1、统筹医疗保险制度。 2、认真执行医保政策和各项管理标准。 3、完善配套的管理制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 医疗费用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