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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申请人未收到仲裁申请书如何处理
释义
    劳动仲裁程序指南:申请劳动仲裁后,等待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通知;收集有利证据并申请调查;如有专门性问题,申请鉴定;准备开庭质证和辩论材料;如认为需要回避仲裁庭,提出申请;被申请人未收到申请书可延期开庭。
    法律分析
    1、等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的通知。提交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通知申请人是否受理。
    2、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确认哪些是自己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准备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查;
    3、确认是否存在专门性问题需要申请由鉴定机构鉴定,如有需要须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2、3步骤在开庭前可以一直进行)
    4、收到被申请人的答辩书后,根据答辩书内容及自己的主张、证据和理由准备开庭质证和辩论时需要的材料;
    5、收到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后,如认为需要回避的。应提出申请;
    6、在收到开庭通知后,被申请人未收到仲裁申请书如有正当理由需延期开庭,须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
    拓展延伸
    未收到仲裁申请书的被申请人应如何应对?
    当被申请人未收到仲裁申请书时,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应对。首先,及时联系仲裁机构,说明未收到申请书的情况,并要求补发或提供复印件。同时,尽快查明原因,例如邮寄延误或地址错误,并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其次,保留相关证据,如通信记录、邮寄凭证等,以备后续使用。同时,与仲裁机构保持沟通,确保及时获取案件进展情况,并参与相关程序。最后,如有需要,寻求法律咨询或律师协助,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被申请人应积极主动应对此情况,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
    结语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被申请人需采取相应措施。首先,及时联系仲裁机构,说明未收到申请书的情况,并要求补发或提供复印件。同时,查明原因,保留相关证据,并与仲裁机构保持沟通,确保及时获取案件进展情况。如有需要,寻求法律咨询或律师协助,保障自身权益得到保护。被申请人应积极应对,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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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9: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