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汇票背书转让有什么要求 |
释义 | 银行承兑汇票转让时需注意签章不可重叠、使用人民银行样式粘单、日期顺序不能颠倒、背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书写、不得出现重复背书等问题。更改票据上的记载事项需符合法定手续并有法定更改权限的人签章证明,且只能更改法定允许更改的事项。具体要求: 1、所有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过程中的签章不能重叠,字迹应清晰完整。 2、银行承兑汇票粘单应使用人民银行规定的样式和大小。 3、票据背书转让使用日期应按先后顺序排列,不可颠倒。 4、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书写。 5、在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过程中,不应出现重复背书(前后连续两手背书、被背书完全一样),否则视为无效背书。 6、更改银行承兑汇票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既要符合法定手续,又要由具有法定更改权限的人在原更改处签章证明,才能更改票据上法定允许更改的记载事项。 7、更改银行承兑汇票上的记载事项必须是票据法规定可以更改的事项。《票据法》第九条 票据金额、出票日期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这些银行承兑汇票上的记载事项的,该票据无效。除此三项不得更改的记载事项外,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都是可以依法由原记载人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条 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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