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物权的概念:是确定和调整人与人之间因对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物权的法定内容: 1、物权的种类不得创设,即当事人不得创设法律所不认可的新类型物权,此为类型强制; 2、物权的内容不得创设,即当事人不得创设与物权的法定内容相悖的物权内容,此为类型固定或内容强制。 物权的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 1、物权种类法定化。非经法律准许,当事人不得创设新类型的物权。意即当事人在其协议中不得明确规定其通过合同设定的权利为物权,也不得设定与法定的物权不相符合的物权; 2、物权内容法定化。物权制度的所有内容均是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 3、物权效力法定化。即物权的法律后果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例如,设立抵押权时,该权利从何时开始生效,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以后才能生效,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协议加以设定; 4、物权的变更规则法定化。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取得、变更和消灭物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