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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住权期限是确定的吗
释义
    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确定或约定,如果对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则应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
    一、结婚是否产生居住权
    结婚并不直接产生居住权,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或遗嘱方式取得房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丈夫婚前房子妻子有权居住吗
    首先,我国法律体系中是没有永久居住权的这个概念的。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离婚的话,在所有者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另一方是有可以一直居住的,但是没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一般是可以在房屋所有者婚前所购房屋内一直居住的。但是,如果房子所有者死亡,则此时该房产发生继承,如果另一方能继承相应的份额,自然根据该份额而享有相应的居住权。如果双方离婚,由于是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法分得份额,因此此时另一方也就丧失了该房产的居住权。居住权作为一种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居住权的主体范围一般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居住权是因居住而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利,也就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期限一般具有为长期性、终身性。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不可转让性。
    三、父母是否可以不让成年子女住自己家
    看具体情况。
    (1)如果房产证上有子女的名字,子女对房子享有部分所有权,即使成年了父母也无权驱赶。
    (2)如果子女对父母的房产享有居住权,父母不能不让成年子女住自己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设立,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一旦确认,撤销只有两种方式:享有居住权的当事人同意撤销居住权,或当事人死亡。
    (3)如果以上两种情形皆不存在,父母可以不让成年子女住自己家。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照顾抚养的法定义务,但对成年子女没有照顾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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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2: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