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诉调结合,调解优先是法院工作的一个原则,调解的目的是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从调解的立法精神也可以看出,调解工作是贯穿法院工作始终的,判决文书生效前也可以进行调解,只是要把相关工作做细做扎实,前提是当事人必须要有调解的意愿,制作的调解文书中也要有判决文书未生效的具体反映和说词,防止当事人复印判决文书后又拿出调解文书。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