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内以个人名义为双方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在离婚时一般双方平均分配,共同承担。双方也可以对债务的归属进行约定,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