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境外电商适用电子商务法。根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2018年8月28日发表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下称“人大报告”),境内消费者从境外购买商品等电子商务活动,按照我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下称“法律适用法”)的规定,可以适用电商法关于消费者保护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