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我卖出的电脑在快递途中损坏导致买方拒签快递公司又不赔偿该怎么办
释义
    《快递暂行条例》规定了快递损坏赔偿的法律依据。对于保价的快件,应按照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于未保价的快件,则根据民事法律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快递损坏赔偿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如何维权:电脑在快递途中损坏,买方拒签,快递公司不赔偿的解决方法
    如果您卖出的电脑在快递途中损坏,导致买方拒签,而快递公司又不愿意赔偿,您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法来维权。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损坏的电脑照片、快递单据和与买方的沟通记录等。其次,与买方进行积极沟通,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据,争取买方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与快递公司联系,详细说明情况,并要求他们赔偿。如果快递公司仍然拒绝赔偿,您可以向相关消费者维权组织或者法律机构寻求帮助,咨询他们关于此类纠纷的解决方法和法律途径。记住,维权需要耐心和坚持,但通过合理的诉求和证据,您有望获得公正的解决。
    结语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对于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内件短少的情况,保价的快件应按约定的保价规则赔偿,未保价的快件则依据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如果您遇到快递途中电脑损坏导致买方拒签且快递公司不愿赔偿的情况,您可以采取收集证据、与买方沟通并寻求消费者维权组织或法律机构的帮助等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坚持合理的诉求和提供充分的证据,您有望得到公正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六章 快递业务 第六十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法成立的行业协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六章 快递业务 第五十九条 本法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关于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规定,适用于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第十一条关于邮件处理场所的规定,适用于快件处理场所;第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关于邮件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关于邮件的损失赔偿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的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本法公布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后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凭批准或者备案文件以及营业执照,到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领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将企业领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向其原办理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
    除前款规定的企业外,本法公布前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具备本法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条件的,应当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本法规定的条件,逾期达不到本法规定的条件的,不得继续经营快递业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4 7: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