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相应要更改的状态来提供。婚姻状况指的是反映每个人在一个地区内的婚姻状态,婚姻状况一般分为未婚、已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类。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1、由未婚变更为已婚,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由已婚变更为离婚,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3、由已婚变更为丧偶,要携带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法律客观: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