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和失业登记、创业服务、职业培训信息和就业信息查询等。2、在厦门就业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4、凭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一)义务教育;(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