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与承诺的定义及区别? |
释义 | 要约与承诺的定义及区别?要约与承诺的定义及区别一、两者的定义:1、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即生效。2、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二、二者的区别a.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1)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b.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拓展资料一、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的区别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时间的不同,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为之,即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要约的撤销是在要约生效之后承诺作邮之前而为之,即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