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撕毁行政文书的处罚 |
释义 | 撕毁行政文书的处罚如下: 1、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的限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2、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妨害公务罪的定罪标准: 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 综上所述,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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