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人员停职算什么处理 |
释义 | 对公职人员的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并没有停职。对公职人员停职一般也限于三种情形: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双规”;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调查,不停止其职务可能给调查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因涉嫌违法被司法机关或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也就是说对官员停职是在处理之前的一种特殊措施,而不是具有实际意义的处分。 因为对停职公职人员的进一步处理有两种情况:一是经调查核实,没有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由提出停职建议的机关向作出停职决定的机关提出恢复其职务的建议,经作出停职决定的机关同意后恢复其职务。另一种则是经调查核实,存在违纪或违法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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