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侵害名誉权的因素有: 1、第三人必须知道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因违法侵权而损害他人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的客观事实; 2、违法行为;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受害人名誉受到侵害的,与侵权人的侵权无关,或者侵权人虽然实施了侵权行为,但没有对任何人造成名誉侵权的,行为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4、行为人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错。 一、施工单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要件是什么? 1、施工单位须具有违法行为。所谓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2、施工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产生了损害事实。所谓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者灭失的客观事实。 3、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为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只有当二者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主观过错。主观过错是构成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违法行为人只有在实施违法行为当时主观存在过错才承担民事责任。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由哪些要件构成 有下列构成要件: 1.行为人存在违法行为,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遗弃家庭成员;家暴。 2.有损害事实发生。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灭失的客观事实。 3.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4.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侵权损害的因果关系中,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和间接因果关系,表现在离婚案件中亦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