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拒赔食道癌的理由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拒赔食道癌的理由可能有多种,其中一种可能是保险合同中未涵盖食道癌的保障范围。另外一种可能是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未如实告知自己患有食道癌或存在风险因素。此外,保险公司也可能以保险合同解除或终止等条款为由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保险期间、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等内容。 2.《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人发现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风险情况的,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一)转让保险费用;(二)损害保险利益;(三)未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法律依据说明,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发现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风险情况的,有权解除合同,被保险人也有权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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