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等等。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等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1、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2、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3、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