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为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制定并公布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根据这个规定,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法律依据: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第五条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