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婚姻纠纷遵循先调解原则,后公平原则。开展调解工作时,要坚持婚姻自由原则,允许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 抚养权归属 进行协商确定。无法协商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客观: 根据《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