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疾病可判为婚姻无效 |
释义 | 《民法典》没有规定可以因为疾病判定婚姻无效,可以判定婚姻无效的条件只有三种:重婚、有近亲关系以及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是一方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在知道后的一年内可以要求撤销婚姻。 一、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是否能结婚 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可以结婚。我国法律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但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因没有禁止其结婚的正当理由,即没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自然血亲关系,是可以结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如何证明婚姻关系无效 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有这几种: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因此有这几种情形都可以证明婚姻无效。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女方有病不可以离婚吗? 如果一方有病,可以离婚。女方患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双方可以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如果女方在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在婚前有告知义务,如果未如实告知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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