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一、上学期间可以算工龄的: 1970年至1978年入学的国家职工,包括1978年经过入学考试,1979年高校扩大招生才人学的职工,不论是否带工资,在校学习期间都可以计算连续工龄;在职职工经单位批准参加脱产或半脱产学习,学习期间属单位的在编职工,由原工作单位照发工资,其在职培训性质的学习时间应计算连续工龄。 二、上学期间不算工龄的: 1979年以后入学的国家职工,学习时间一律不计算工龄,但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集体所有制职工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毕业分配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其入学前和毕业后的工作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法律依据】: 《关于工龄认定的文件》 五 原在乡镇及其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享受国家补贴的半脱产工作人员的工龄计算 原在乡镇及其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享受国家补贴的半脱产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半脱产工作人员)是指经县及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在干部或工人岗位上从事专职工作的非国家正式职工(含计划内临时工,不包括计划外临时工,以及单位私招乱雇的人员)。半脱产工作人员在不间断的情况下正式参加工作是指: (1)在最后一次半脱产岗位上被直接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干部或工人的; (2)在最后一次半脱产岗位上参军后提干,以后又转业到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3)在最后一次半脱产岗位上参军,复员后被分配了正式工作成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其参加工作时间也改从计算工作年限的起始时间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