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由每年100元调整为 每年200元。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共12个档次,财政缴费补贴按缴费档次依次为40-195元。缴费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参保方式:1.正常参保缴费人员:缴费时自主选择档次申报缴费。2.到龄人员: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参保人员,应于到龄前完成缴费。中断补缴和需补足15年缴费的,应到村委会或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补缴申请。3.新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残疾人持残疾证),到村委会或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并办理参保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