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照自动撤诉处理。如果原告向法院说明了情况,法院一般会考虑的,从谨慎的角度出发,法院不会轻易认定原告撤诉。按照撤诉处理后,视为原告没有起诉,原告可以就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再次起诉。 一、行政诉讼案撤诉后能否再次起诉 行政诉讼撤诉后,一般是不能根据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的。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原告撤诉后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撤销的决定经审查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 二、民间借贷案件撤诉后,可以再次起诉吗? 其实对于一般案件而言,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案件都是可以再次起诉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也就是说,在法院没有对案件事实进行审理而是因为程序问题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是可以再一次起诉的,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再一次起诉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在民间借贷的实务中,有时虽然原告起诉了,但是被告积极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或者与原告达成和解,原告就申请了撤诉,但是若被告没有按照约定继续还款或未按照新的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以在催告无效后再一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如果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出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