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林和公益林的区别 |
释义 | 商业林和公益林的区别如下: 1、定义和目的不同,商业林是指为了经济利益而种植或管理的森林资源,其主要目的是经营,包括生产木材、林产品和生态旅游等,而公益林则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出资建设和管理的,主要用于生态保护、水源涵养、风景旅游等公益性目的的森林资源; 2、所属权利不同,商业林一般归企事业单位、个人或者集体所有,由其自主经营管理,而公益林则一般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所有,由政府出资进行建设和管理; 3、经济收益不同,商业林的主要目的是经济利益,通过种植和经营森林资源获得经济收益,而公益林的主要目的是公益性利益,不以经济收益为主要目标; 4、管理方式不同,商业林的管理方式主要以商业经营为主导,依靠市场需求进行管理,而公益林的管理方式主要以保护为主导,依靠政府投入和监管进行管理; 5、保护意识不同,商业林在经营过程中,通常更注重经济利益的追求,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相对较弱,而公益林则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更强。 划定公益林范围的区域如下: 1、重要江河源头汇水区域; 2、重要江河干流及支流两岸、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3、重要湿地和重要水库周围; 4、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5、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防风固沙林基干林带; 6、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 7、未开发利用的原始林地区; 8、需要划定的其他区域。 综上所述,商业林和公益林的区别主要在于其定义和目的、所属权利、经济收益、管理方式以及保护意识等方面。商业林强调经济利益和市场需求,而公益林则强调公益性利益和生态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根据生态保护的需要,将森林生态区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脆弱,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划定为公益林。未划定为公益林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属于商品林。 第四十八条 公益林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下列区域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应当划定为公益林: (一)重要江河源头汇水区域; (二)重要江河干流及支流两岸、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三)重要湿地和重要水库周围; (四)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五)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防风固沙林基干林带; (六)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 (七)未开发利用的原始林地区; (八)需要划定的其他区域。 公益林划定涉及非国有林地的,应当与权利人签订书面协议,并给予合理补偿。 公益林进行调整的,应当经原划定机关同意,并予以公布。 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